人民网北京12月3日电 (记者乔业琼)今日,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,公布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结果。
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华波介绍,本次调整,共计74种药品新增进入目录,11种药品被调出目录。从谈判情况看,67种目录外独家药品谈判成功,平均降价61.71%。
调整后,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为2860种,其中西药1486种,中成药1374种。中药饮片仍为892种。
本次调整,主要有以下特点:
一是,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功能定位。将基金可承受作为必须坚守的“底线”,在此基础上尽最大努力弥补药品保障短板,重“雪中送炭”大于“锦上添花”,满足广大参保人基本用药需求。
二是,支持新冠疫情防控。紧盯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用药需求,高度重视新冠肺炎治疗药品的保障工作,及时将相关治疗用药纳入支付范围,以实际行动助力疫情防控。
三是,助力药品保障“升级换代”。通过引导药品适度竞争、调出药品或目录内药品再降价,腾出来的基金空间用于购买性价比更高的药品,实现同治疗领域内药品的替代升级。同时将一批罕见病用药纳入目录,极大缓解了患者经济负担。
四是,取消部分药品的支付限定,扩大受益人群。本次调整新纳入的药品,绝大多数品种支付范围一律与说明书保持一致。同时,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,也取消了目录内原有部分药品的支付限定,大幅提升药品可及性和用药公平性。
五是,惠及的治疗领域广泛。新纳入药品精准补齐肿瘤、慢性病、抗感染、罕见病、妇女儿童等用药需求,共涉及21个临床组别,患者受益面广泛。
自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,已连续4年开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,累计将507个药品新增进入全国医保支付范围,同时将一批“神药”“僵尸药”调出目录,引领药品使用端发生深刻变化。连续开展6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,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3%。
中国药学会发布的《中国医保药品管理改革进展与成效蓝皮书》显示,自2018年以来,医保药品在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占比逐年上升,主导地位进一步巩固,临床用药合理性得到改善。常用药价格水平明显下降,重大疾病和特殊人群用药保障水平明显提高。创新药进入医保速度加快,周期大幅缩短,患者可及性明显提高。通过集中带量采购和目录准入谈判“组合拳”,显著降低了群众用药负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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